伟星股份: 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事项的意见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事项
的意见
作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要
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审慎判断,我们对公司调整 2022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营环境发生变化以及项目实施进度等原因。前述调整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快速
实施,以便更好地抢占市场先机,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
股票预案(修订稿)》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后的方案更具可行性,符合公司
的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 2022 年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事项的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周岳江: 张永炬: 吴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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