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企业环境责任分析与措施-资讯
来源:文秘帮    时间:2023-04-06 18:16:52

关键词:低碳视域;皮革企业;环境责任

引言

在日益恶化的生态危机下,人们开始思考传统的“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发展模式弊端。低碳经济作为一种依靠市场调节机制,通过低碳技术创新及产业结构转型为基础,促进企业高效节能减排的发展方式成为替代传统粗放型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的方向及目标[1]。在这样的背景下,皮革企业作为高污染的企业类型,更应该承担起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重视企业及环境之间的关系。因此,本文从皮革企业环境责任与低碳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入手,分析了目前我国皮革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可行性条件,并针对性地提出促进其承担环境责任的措施[2],使其在低碳理念的指导下,实现企业发展的低碳化、清洁化及绿色化,积极适应经济发展趋势。


【资料图】

1低碳视域与皮革企业环境责任的内在联系性

1.1企业是低碳经济及环境责任的共同体

低碳化不仅是一种潮流,更是推动企业经济模式转变的重要力量。实现企业的技术创新及产业结构升级必然要走节能减排、控制排放的道路。皮革企业在产生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污水,其有机废水成分复杂,且由于皮革工艺差异,污水水质存在重大差别,碳排放及污染物排放管理难度大[3]。在制革生产过程中,会使用大量的脱脂剂及表明活性剂,且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泡沫会化为气体蒸发到空中。该污染难以进行量化及监测。同时,在皮革企业排放的污水中含有大量的CODCr、Na2CO3等有机物,污染严重。低碳经济的3L原则目标之一即实现企业减少造成温室效应的有害气体排放。皮革企业作为污染严重的企业,其履行环境宗旨不仅能够改善自身发展的困境,而且能够改善气候变化。两者目标殊途同归,因此皮革企业既是带动低碳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也是承担环境责任的主体[4]。

1.2履行环境责任是保证企业在低碳经济中竞争力的前提

国家对制革企业污染问题监测的日益加剧导致皮革企业污水治理成本愈加提高。皮革企业运行费用高、污水处理成本费用大,增加了企业的竞争压力。将环保理念纳入企业利润管理和市场价值,能够从两方面增加企业竞争能力:一方面,环境责任的承担能够与市场价值及盈利水平产生绿色“化学”反应,减少皮革企业出口面临的绿色壁垒限制,引导企业在未来市场发展中得到更大的利润回报[5-6];另一方面,将环境责任引入皮革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有利于其在新兴经济下产生差异化的作用,通过提升顾客对环保、绿色产品忠诚度提升其市场竞争能力。因此,履行环境责任不是一种企业负担,而是在低碳经济背景下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及前提。

2低碳视域下皮革企业履行环境责任可行性分析

2.1发达国家立法参考

在企业环境责任立法方面,西方国家一直走在世界前列。美、德、日、英等国相继出台低碳企业绿色责任法律。以德国为例。德国作为典型的环境法律体系完备国家,早在2006年就启动低碳经济计划,先后颁布《循环经济和废弃物处置法》《水土保持与旧废物法令》等多部法律规则,将企业环境责任以法律形式贯彻落实,并提出实行低碳经济气候保护战略、促进资源节约、减少碳及其他污染物排放[7]。2010年,德国以立法文书的形式公开承诺碳减排目标,并且力求透明化和公开化,设立专门监察机构进行跟踪、监督企业废弃物处置,以及低碳经济发展情况,通过立法规范企业环境行为[8]。

2.2实践经验借鉴

意大利作为典型的皮革产品生产国家,以其高品质的皮革产品及卓越的制革工艺闻名世界。意大利皮革多用于高档皮鞋、手袋、饰品及高档家具的制作,出口量占世界25%以上。阿尔齐尼亚诺小镇作为意大利皮革产量50%以上的加工厂,曾承接德国先进皮革生产技术的转型。皮革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污染。在意识到低碳经济及皮革产业环保发展的重要性后,意大利先后出台一系列环保法案,并积极进行环保技术的开发,将皮革生产的废料实现变废为宝,将用于保存原皮的盐回收后加工成道路的解冻剂;回收处理过的废水被用来灌溉农田;原皮脱脂后的脂肪被制成肥皂;脱下的动物毛与废料被制成化肥;回收后的铬与硫化物被工厂循环使用;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经过高温燃烧后成为玻璃状物质被用来铺路。意大利皮革行业的产业创新为产业发展增添了新的亮点,也为我国的低碳法律制定及皮革企业绿色转型提供了借鉴。

2.3环保责任实施保障

在合理借鉴各国的低碳经济发展下企业责任落实监督政策及法律经验的基础上,更要以国情及企业发展能力为背景,综合考虑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综合效益,在政府的引导下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不断完善相关低碳经济法律法规,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低碳经济提出以来,我国皮革企业不断引入低碳发展技术,增加环保资金投入,在立足自身的同时引进外国环保投资项目[9]。目前,我国已颁布《固体废弃污染环境防治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皮革等污染企业规划了未来的低碳发展方向及战略保障,具有可操作性及规范性的特征,能够为环保责任的落实提供切实保障。

3低碳视域下皮革企业环境责任承担实施措施

3.1皮革企业加强自律,提升环境责任绩效

皮革工业主要由制革、制鞋、皮件及毛皮等配套加工皮革化工、皮革用材等产业链组成,规模较小,分布地域广,其污染主要来自于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中。在环保理念的发展背景下,皮革企业要进行高档鞋面革、软面皮革及家具革等生产的产业变革,实现干加工及湿加工两段生产。制革企业要集中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减少污染范围的扩散。在规模集聚效应的背景下,皮革企业应树立绿色文明思想理念,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秉持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原则,加强企业自律,建立起环境责任绩效机制[10]。将绿色作为生产方式的主流,促进皮革企业的产业链进行技术升级,通过产学研的方式对材料、设备及工艺进行改革提升。自主构建生态皮革合作组织,规范上下游企业,形成绿色良好的企业架构。从而积极主动承担环境保护责任,提升环保绩效[11]。

3.2健全法规促进皮革企业低碳化转型

我国皮革企业要紧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的趋势,实现节约资源及保护环境的目标。皮革企业要以低碳转型为契机,探索出皮革企业低碳转型的新路径,实现低碳结构优化、减排的目标,强化企业的责任感及使命感[12]。通过健全清洁法律法规实现制度建设,明确“污染者付费原则”,倒逼皮革企业在低碳减排及污染物排放方面进行自我环境责任监督及约束。目前已有的《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有待完善。

3.3加强企业碳税法律制度约束

碳税,即要求企业为温室气体的排放支付费用,从而对排放者在控制排放成本及纳税之间进行权衡,引导企业增加减排成本从而实现碳税减少。皮革生产企业作为资源的所有者及生产者,是皮革产品的供应站[13]。对其征收碳税的时候要充分向市场传递出价格信息,同时也要防止垄断性皮革企业将环保成本转嫁到下游客户,导致膨胀现象。因此,企业碳税法律规范要充分考虑皮革企业的特点,明确法律责任的形式,建立起碳减排、碳金融等相关法律制度约束[14]。

3.4引入碳排放交易机制

《京都议定书》规定,碳排放交易方式要按照碳减排目标进行合理划分。国家可以将自己的减排目标分配给国内的企业,当能源、皮革等高污染、碳排放较多的企业不能够按期完成自己的减排目标时,可以向医药、光能等环保企业购买其超额碳排放指标,从而实现国内外的碳排放权交易。在碳交易市场建立的过程中,一方面需要政府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及文件鼓励市场化机制解决温室气体排放问题,进行交易试点的建立[15];另一方面要积极解决碳排放权交易的合法性问题。目前,我国已有的碳排放交易多集中在皮革、煤炭、能源等行业,且多为企业及地区间的内部交易,合法性问题尚未解决,显示出我国区域壁垒严重缺少跨区域碳排放交易尝试。因此,要解决碳排放交易市场壁垒问题,引入碳排放交易机制,促进皮革企业碳排放交易。

3.5完善企业环境责任信息披露制度

在低碳经济下,皮革企业如果继续坚持经济利益为唯一目的的理念,势必与社会价值理念相冲突。因此在环境责任限制下,皮革企业要不断调整自身企业的价值体系,通过向利益相关的消费者及其他人群传递信息,得到社会的认同方能促进自身的持久发展。环境责任信息披露是传递信息的重要手段,皮革企业通过定期相关信息报告的方式向社会披露环境污染、环境破坏及环境保护的经济活动及管理措施,满足政府、投资者、皮革产品消费者等群体对于环境信息的需求,增强企业与社会群体的沟通,为企业树立承担绿色环保责任的良好形象,从而获取竞争优势。

4结语

皮革企业产业发展及转型需要坚持生态文明理念,顺应低碳经济发展需要。正确地处理好企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从目前我国皮革企业绿色环保责任的现状、环保责任承担的立法借鉴及实践经验看,皮革企业的绿色、低碳发展需要从法律、企业自律等多方面入手,从而发挥皮革企业在清洁、低碳中的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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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佳月 刘妍 单位:宝鸡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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